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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第1版)

发布时间:2015-05-30 字体

  为进一步指导医疗机构做好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的风险,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中东呼吸综合征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结合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中东呼吸综合征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东呼吸综合征的早期筛查和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充足的防护用品,确保诊疗区域的工作环境达到切断传播途径,保护医护人员安全救治患者的需求。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中东呼吸综合征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上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条件及《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消毒。

  (二)收治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中东呼吸综合征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上级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设置条件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及临床诊断病例应当进行单间隔离,经实验室确诊的相同感染征患者可以多人安置于同一房间。

  4.根据中东呼吸综合征的传播途径,医务人员应当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医疗器具应用一用一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探视者的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应当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隔离衣。

  (3)对疑似、临床诊断或确诊患者进行气管插管等有创操作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医用乳胶手套、护目镜、穿隔离衣。

  (4)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脱去手套或隔离衣后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6)处理所有锐器时应当防止被刺伤。

  (7)每个患者用后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病区。

  2.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外科口罩;教育患者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3.患者出院、转院后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病房进行终末消毒。

  4.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因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能进行火化的,应当经上述处理后,按照规定深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