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方案》的工作任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扩大艾滋病防控的宣传面,我中心拟在2024年12月1日,联合艾滋病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在赤坎区(主会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其他五区(分会场)按实际情况举办。现委托第三方开展宣传工作,具体事务如下:
一、项目所需
1.主会场:第三方公司提供宣传策划方案,租赁和布置宣传场地及提供宣传所需的物资及服务;
2.分会场(5个区):第三方公司提供宣传所需物资及服务,和各区疾控负责人对接;
3.需提供的物资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摆拍框、LED屏、音响、桌子、方凳、帐篷、横幅、台牌、矿泉水等物资。
项目 部分 | 数量 | 举办时长 (天) | 项目流程 | 项目要求 |
1.湛江市“121”线下艾防宣传活动 | 1项 | 1 | 活动预告 | 成交供应商编写活动预告投放至采购人公众号及其他新媒体(至少2个),吸引人们关注和参与。于活动前5天提供采购人审核,并于活动 3 天前进行活动信息推送 |
后续宣传 | 根据活动内容在媒体产生推广文章。 | |||
活动摊位 | 地点:市区(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经开区、坡头区) 1.用途:咨询、活动留影或紧急救护等用途; 2.LED屏一个:P4,请供应商提供尺寸;音响一套; 3.户外摆拍相框一个,1.8m*1m,外观设计需通过采购人审核; 4.帐篷 3m*3m,约60-65顶(艾防科约15顶,剩余由各区平均分配); 5.折叠桌1.2m*0.4m,120张(艾防科30张,剩余由各区平均分配); 6.方凳,250张(艾防科100张,剩余各区平均分配);根据活动场地设置公众区; 7.大横幅:根据场地,但不少于10m*0.7m,1条;中横幅6.6m*0.7m,10条; 小横幅3.3m*0.7m,50-65条;台牌40cm*25cm,约100个。 8.矿泉水:350ml×24 瓶,符合饮用水标准,艾防科不少于5箱,其余各区不少于1箱。 | |||
其他 | 1.若需租赁场地,供应商负责场地租赁接洽,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活动方案由成交供应商策划,策划的方案需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后实施。 3.成交供应商负责邀请电视台进行跟拍、采访,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安保及保洁人员若干名:成交供应商负责现场活动的安保工作和活动结束后的场地保洁工作,所需支付的劳务费及因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5.所需物资由成交供应商运送到指定活动地点 6.以上活动摊位所涉及的物资种类根据策划方案做出完善及调整,包括搭建临时舞台等项目; 7.活动经费由实际支出金额开展结算,不高于六万元整。 |
二、服务商资格:
1.第三方公司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且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第三方公司没有不诚信和违法记录,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近两年有过承包此类项目的经验,能够提供相关证明。
三、经费及拨付方式
1.经费内容:除上所述之物资费用外,还包括:守夜费、安装费、运输费等,全市区共同开展,总金额:不超过六万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物资数量和策划费用总和计算。
2.支付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拨付经费总额的40%给中标方作为启动经费;项目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拨付项目剩余款,即合同总金额的60%;
中标方在收到甲方拨付的经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税务发票提供给甲方。发票抬头写: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内容:2024年湛江市“121”艾滋病宣传活动项目服务费。
四、验收
1、中标方需按合同要求布置活动场地及活动相关物质。
2、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参与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中标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意见与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因整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五.联系人:李先生 0579-3637970
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湛江市卫生监督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