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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赴新加坡旅行者寨卡病毒病预防提示

发布时间:2016-09-05 字体

  2016年8月27日,新加坡卫生部通报了该国首例确诊本地蚊媒传播寨卡病毒病病例,几日来病例数快速增加,截至9月1日,已累计通报病例151例,包括2名孕妇以及24名中国公民感染病例。病例主要分布在阿裕尼/沈氏道地区及周边地区,预计新加坡还会出现更多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疫情涉及范围也可能进一步扩大。

  我国与新加坡人员往来频繁,新加坡也是我国公民的重要旅行目的地国家之一,为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提示如下:

  一、近期前往新加坡旅行的人员,应在旅行期间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被蚊虫叮咬,如使用防蚊液、蚊帐及穿着浅色长袖服装等。在新加坡期间需随时自我监测健康状态,如身体出现不适,尤其是出现发热和皮疹症状时,应及时寻求医疗救治,并且告知医生其住所和工作场所的位置。孕妇和计划怀孕者及其性伴侣尽量避免到发生寨卡病毒本地传播的地区旅行。

  二、在新加坡生活的中国公民,特别是孕妇或计划怀孕者及其性伴侣,应密切关注疫情进展情况,尽量避免前往已知有疫情的地区。应采取严格预防措施避免被蚊虫叮咬,随时自我监测健康状态,如身体出现不适,尤其是出现发热和皮疹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孕妇或计划怀孕者及其性伴侣近期有寨卡病毒传播地区居住、旅行史者,应采取安全性行为(如正确并全程使用安全套),或在整个孕期避免性行为。孕妇如出现身体不适,尤其是出现发热和皮疹症状时,应及时寻求医疗咨询,防止和发现可能的感染。

  三、近期从新加坡返回国内的旅行者,特别是曾去过已知有本地传播地区或被蚊虫叮咬过者,如回国后2周内身体出现不适,尤其是出现发热和皮疹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医,并且告知医生旅行史和蚊虫叮咬史等。确认感染者发病后3个月内应与其性伴侣采取安全性行为。计划怀孕者或其性伴侣回国后,建议至少8周后再计划怀孕,并在此期间采取安全性行为;如性伴侣出现寨卡病毒病相关症状,则应在6个月后再计划怀孕。在新加坡未宣布疫情终止前曾前往该国的孕妇,或其性伴侣近期曾到新加坡旅行或居住者,应咨询医生,并详细告知相关旅行史或性暴露史,根据医生建议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并同时监测胎儿发育情况。

  (转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