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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洗手指引 (2015年版)

发布时间:2015-05-20 字体

  一、勤洗手,正确洗手,保持手部卫生,能有效防止肠道病毒的传播。

  二、下列情况要洗手

  (一)进行下列工作前请洗手:准备或分派食物,进餐,处理伤口,照顾病人。

  (二)进行下列工作后请洗手:使用洗手间,换尿片,照顾病人,接触动物或清理动物粪便,处理未熟的食物,揩鼻涕、咳嗽或打喷嚏,处理伤口,处理垃圾,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设施等。

  三、正确洗手步骤

  (一)打开水龙头,淋湿双手(包括手腕、手掌和手指)。

  (二)关紧水龙头,加入洗手液或肥皂,用手擦出泡沫。

  (三)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包括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为:

  1.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2.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3.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4.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5.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6.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四)打开水龙头,用清水冲洗双手。

  (五)拨水将水龙头冲洗干净,关闭水龙头。

  (六)用干净的毛巾/抹手纸擦干双手,或用烘干机吹干双手。

  四、注意事项

  (一)如无条件洗手,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双手。

  (二)洗手后切勿与别人共用毛巾或抹手纸。

  (三)个人用的抹手毛巾应每日清洗并晾晒。

  (四)抹手纸使用后应弃置。